日媒30日报道,日本袴田事件犯罪嫌疑人袴田岩在监狱中度过了48年,经过多次重审,最终,日本静冈地方法院于3月27日判决其无罪释放,而重审的原因主要为搜查当局捏造证据。
不仅是袴田事件,之后的足利事件犯罪嫌疑人菅家利和也被判处无罪释放,在日本,类似这样的冤案还存在很多,这些比较重大的事件只是凤毛麟角而已。
造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搜查当局办案与正义感存在问题。日本警察办案无论对错与否,往往都遵从上级的指示与判断,这样一来就很容易阻碍察觉出案件的真相。
而司法也是助涨警察胡乱办案的罪魁祸首之一。根据统计显示,发达国家的刑事判决有罪率为70%至80%左右,而日本刑事判决的有罪率达到了99.9%,这个数值极为异常,也就是说,在日本,只要被起诉,被告者基本都会被判决有罪,导致很多民众含冤入狱。
日本法院对于检察官以及被告者的主张,往往都是重视前者忽略后者,如此一来,法官也就不会遵从“遇有疑义时应有利于被告”的原则,直接将无罪定为有罪。
另外,日本检察官通常按照“证据有无”来决定是否起诉,这种逻辑极不合理,因为检察官根本没有决定有罪、无罪的权利,如果按照这种逻辑行事,检察官基本就担任了从搜查当局到司法的一切职责与权利。
最后需要提出的是,新闻媒体也存在很大的责任。在毫无真凭实据的前提下,仅凭警察或者检察官泄露出的片面之词加以夸大报道,很容易产生误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