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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天”是日企还是韩企?

作者:EGAWA 来源:RecordJapan 日期:2010-11-04 点击数:6931 我要评论↓ 字号:z | Z
摘要:2010年11月3日,MONEYzine报道,日本“乐天”以生产口香糖,巧克力以及冰激凌等商品而家喻户晓。但是另一方面,在韩国也存在着乐天酒店、乐天百货店等以“乐天”命名的企业。对此有人便在网上提出质问:“乐天到底是日本的企业还是韩国的企业呢?”看完以下的内容您就会豁然开朗。

 

2010113MONEYzine报道,日本“乐天”以生产口香糖,巧克力以及冰激凌等商品而家喻户晓。但是另一方面,在韩国也存在着乐天酒店、乐天百货店等以“乐天”命名的企业。对此有人便在网上提出质问:“乐天到底是日本的企业还是韩国的企业呢?”看完以下的内容您就会豁然开朗。

 

最早的日本乐天是由在日韩国人·重光武雄(现乐天集团董事长,韩国姓名:辛格浩)于1948年创立的。重光武雄于1922年出生于韩国庆尚南道蔚山市,1942年渡船前往日本,之后一边做一些送报送牛奶的兼职,一边在早稻田实业学校进行学习。

 

之后,重光武雄涉足了一些香皂、发蜡之类的生产销售行业,最后他把目光聚集在了战后由驻日美军带来的口香糖上,并开始投入生产和销售。1950年开始产销以天然树胶为原料制造的口香糖,195410月则升级为留兰香口香糖,到19574月发售的绿色口香糖更是受到了极大的欢迎,直到现在仍是非常具有人气的商品。之后他也开始进行巧克力以及冰激凌等甜点的生产销售,最终成为了日本最大的糖果食品商。

 

 

 

另一方面,1965年日韩邦交恢复正常后,重光武雄又利用日本乐天的收益资金,于1966年在自己的母国创立了韩国乐天集团,并先后开设了乐天百货店、乐天酒店以及乐天世界(世界最大室内游乐城)。现在,乐天已经成为了拥有近3兆日元(按当日汇率换算约约人民币2500亿元)资产的乐天财阀。

 

据说也有人批评指出:“重光武雄在韩国扩建企业并不是为了支援自己祖国的发展,而只是日本企业必要的对外扩张而已,他利用了日韩经济的差异,进而扩大了自己的事业。”另外也有人指出,在韩国的乐天糖果产品中,于1983年生产销售的PEPERO饼干是模仿于1966年在日本发售的格力高百奇饼干,这种将日本的流行商品带入到韩国效仿模式可以说是非常成功的。

 

乐天集团于20074月正式将集团股份企业体制进行了转移。将日本乐天集团与韩国乐天集团合二为一并创立了株式会社乐天控股。据说日本乐天与韩国乐天将分别由长男·重光宏之(乐天集团副董事)与次男·重光昭夫(乐天集团副董事兼千叶乐天职业棒球团代理总裁)继承。重光家族虽然将乐天股份分为日本、韩国两部分,但是实际上拥有着完全的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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